鸿博体育睢宁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2 19:21:39 人气: 作者:小编

  鸿博体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睢拟征告〔2023〕97号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睢河街道景湖社区薛庄组、李前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拟征收睢河街道景湖社区薛庄组、李前组集体所有土地0.0449公顷,其中农用地0.0449公顷(含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按《县政府关于公布睢宁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睢政发〔2021〕7号)的规定执行鸿博体育。

  按《县政府关于公布睢宁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睢政发〔2021〕7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的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鸿博体育,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1、本公告在睢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本公告公示期为30天鸿博体育,自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月12日鸿博体育。

  2、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截止2023年1月12日)提出,实名签字或书面盖章意见最迟应于公告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提交地址为:睢宁县商务中心6楼611室;联系人:吕先生;电话;联系人:王先生;电线)。以邮寄方式寄送书面意见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书面意见应明确、具体,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明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3、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虽未过半数但有部分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本级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鸿博体育,睢宁县人民政府将依法组织听证,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4、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即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月12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至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所(地址:睢宁县环宇西路睢河街道办事处103办公室;联系人:邱先生;电话)办理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未按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